1 CSSD(消毒供應中心)的清洗消毒及檢測工作應符合WS310.2和WS310.3的規(guī)定。
2 診療器械、器具和物品的再處理應符合使用后及時清洗、消毒、滅菌的程序,并符合以下要求:a)進入人體無菌組織、器官、腔隙,或接觸人體破損的皮膚、粘膜、組織的診療器械、器具和物品,應進行滅菌。b)接觸皮膚、粘膜的診療器械、器具和物品應進行消毒。
c)被朊毒體、氣性壞疽及突發(fā)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診療器械、器具和物品,應執(zhí)行WS310.2中規(guī)定的處理流程。
設備設施
1 清洗消毒設備及設施醫(yī)院應根據CSSD的規(guī)模、任務及工作量,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設備及配套設施。設備、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(guī)定。
1.1應配有污物回收器具、分類臺、手工清洗池、壓力水槍、壓力氣槍、超聲清洗裝置、干燥設備及相應清洗用品等。
1.2宜配備機械清洗消毒設備。
2 檢查、包裝設備:應配有帶光源放大鏡的器械檢查臺、包裝臺、器械柜、敷料柜、包裝材料切割機、醫(yī)用熱封機及清潔物品裝載設備等。
3 滅菌設備及設施:應配有壓力蒸汽滅菌器、無菌物品裝、卸載設備等。根據需要配備滅菌蒸汽發(fā)生器、干熱滅菌和低溫滅菌裝置。各類滅菌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,并設有配套的輔助設備。
4 儲存、發(fā)放設施:應配備無菌物品存放設施及運送器具等。
5 防護用品
5.1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需要,應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,包括圓帽、口罩、隔離衣或防水圍裙、手套、專用鞋、護目鏡、面罩等。
5.2去污區(qū)應配置洗眼裝置。